返回

第二十四章悲惨的地主家少爷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二十四章悲惨的地主家少爷 (第3/3页)

   刚刚将铁块丢回炉子的刘宗敏走了过来,用脚踢一下野猪道:“猪皮留给我。”

    云福笑道:“这是经年的老猪了,猪皮厚的不成样子,没法子吃。”

    刘宗敏道:“硝了之后作衣衫!”

    福伯点点头道:“该是能做出一件皮甲。”

    刘宗敏不再言语,见铁块又烧红了,就继续去锻铁。

    杀猪没什么看头,云昭一点兴趣都欠奉,明日里有猪肉吃,这才是他感兴趣的地方。

    以他以往在农村看杀猪的经验得知,人们绝对不会浪费猪身上任何一点可以利用的东西。

    云福见云昭打着哈欠回家了,就笑着道:“五百文钱,家里只要肉跟板油,猪皮给刘宗敏,其余的便宜你们了。”

    云昭听见乡民们的欢呼声了,继续打着哈欠回到房间,胡乱脱掉衣裳,一头钻进了被子。

    “怎么,没打算弄头猪回家养着?”

    “明天有猪骨头吃了。”

    “咦?不是是自称野猪精吗?怎么没有物伤其类之感?”

    “明天你看我吃肉的样子就知道我的野猪精之名不是平白得来的。”

    云昭嘟囔两声,就用被子盖住脑袋,不愿意看母亲那张满是捉狭之意的脸……

    一头猪,一个晚上,就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陈年老猪肉一点都不好吃,只要有点筋,就咬不动。

    而最好吃的心肝脾肺肾,被乡民拿走了,血脖子带猪头给了屠夫,就连猪尾巴也被人连着一斤肉拿走了。

    “地主家都是傻子?”

    云昭母子跟猪肉较劲好长时间之后终于放弃了,徒然的瞅着满是牙印的猪肉不知道说什么好。

    云娘撇撇嘴道:“乡民们打杀了野猪,也就是保护了庄稼,就该奖励。咱家的地最多,出钱是应该的。

    也罢,送一条猪腿给你先生,请他品鉴,品鉴!”

    这头猪的肉很适合细嚼慢咽,绝不适合大快朵颐。

    云昭认为这是老天在跟自己作对,自从成为地主家的大少爷,就没有好好地吃过一顿饭。

    不过,他还是装了很多猪肉,他不喜欢,云杨,云树,云卷,云舒,云飞这些人会喜欢的。

    今天,云昭就想去玉山看看,去云卷捡拾到磁石的地方去看看。

    一把匕首,三把短刀就是刘宗敏忙碌了两天的成果,铁砂这东西却是经不起锻炼,一百斤铁砂最后只能做出这三样东西,与少年们的期望相去甚远。

    匕首只有一尺长,短刀只有一尺半,刘宗敏是当成玩具打造的……

    好在,云杨极力要求刘宗敏给这几把武器夹了钢,也淬了火,按照云昭的看法,这些武器也就比锄头好一些,也比少年们常用的柴刀好。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