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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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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何乐而不为 (第2/2页)

江月母女俩的折腾。一个带着自己到处跑,一个有事没事就拿棍子抽她撒气。

    一点休息调养的治病时间都没有。

    林清从小就不受江月待见。一开始林家的老太太还在的时候,江月不敢造次,她的日子过得还算是好受些,等老太太出国以后,江月就原形毕露。

    林清五六岁的时候,江月污蔑她故意打碎了自己的玉镯子。

    林雄二话不说就给了她几个巴掌,也不管她红肿出血的嘴角和脸颊。紧接着,她的房间就被人安排到了最顶层最小的一个屋子里。

    家里的佣人也都是一群见风使舵的,在看见江月成了这个家真正的女主人之后,各个都变着法的欺负林清用来讨好江月。

    每次到佣人打扫林清的房间的时候,一个个都化身成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把抹布一扔,什么都不做。

    用当时佣人的话说就是“同人不同命,有的人天生就是该享福的,有的人生下来就是个下贱命,就是给人提鞋的!”

    而林雄知道后却是给她灌输一种“妹妹应该好好爱护和帮助姐姐”的思想。

    或许那个时候的林雄,就已经打算好,等以后,让自己这个私生女,好好打拼,替着林可儿去受苦了。

    然后让那个在夏家的他真正的女儿,好好回报他了。

    毕竟,身为夏家大小姐的夏悠,身份高贵,随便勾勾小手指头,他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无奸不商,林雄这个人,很会精打细算,当初换孩子,何尝不是为了他以后做准备。

    而且他这个人报复心极强。

    江月不过是个乡下出来的穷丫头,要气质没气质,要身份没身份,所以当初林雄娶了她,也不过是形势所迫。

    林雄喜欢林清的母亲,求而不得,每天各种殷勤也得不到她母亲的一点关注,最后林雄就故意把自己的孩子和她进行掉包。

    现在他就开始对她指手画脚。

    他在寻求一种从她母亲身上寻求不到的支配她人的快感。

    等到她毫无价值了,林雄再顺理成章的扶持林可儿进军娱乐圈。这一来二去的,用她一个人就换了他两个女儿的光明前途,何乐而不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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