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十二章,高山堡垒(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四十二章,高山堡垒(下) (第2/3页)

寻常的树人都有数米高,其中高大的远古树人甚至有几十米高,它们稍微挥动自己的手臂就可以让数名人类士兵飞上天空,受魔法和符文加固的身体也不是那么惧怕各种火器和弓箭,它们是木精灵军队的中流砥柱。

    两个人没有把话题继续下去,因为目的地到了。

    或者说,不是因为目的地到了,而是前面没有路了,塔楼的楼梯被严重破坏,断裂楼梯中间的距离足有七八步远,在对面,一扇孤零零的木门出现在两个人的眼前。

    经过短暂的商讨,两个人决定分工,莱恩让艾斯特尔回去通知商队这个堡垒不是合适的休息点,在看见半精灵离开之后,莱恩重新将目光放到了断裂楼梯对面那扇孤零零的木门上。

    七八步的距离是凡人难以跨越的距离,即使是半精灵那灵巧的身手也无法跨越。

    可是我不同,我可是父亲的儿子。

    想做就做,莱恩开始缓步后退,他退出七八步的距离,然后迈开自己的脚步,右腿用力下蹬,纵身一跃,强大的灵能力量在他的周身汇聚,如同初春的微风一般托起他沉重的全身链甲和身体,随着落地声响起,白狼骑士成功地落在了另一边。

    沉重和腐朽的木门被白狼骑士以蛮力推开,木制的门栓在莱恩强大的力量下碎裂,在推开门的一瞬间,莱恩猛地后退一步,举起战锤,做好了战斗准备。

    没有动静,如他想象中的敌袭并没有发生,走进屋子内部,里面的陈设非常地简单,只有一张桌子,一张简单的木板床,一扇从内部被封死的窗户,还有坐在椅子上的一具……骸骨。

    从骸骨身上的蛛丝和灰尘来看,这具骸骨应该至少待在这个地方两年以上了,尸体已经完全分解,它的手掌就放在了这本书上。

    “颅骨完好,这说明他始终是个人类。”莱恩喃喃自语道。

    有的时候很难解释帝国对于颅骨的痴迷,帝国的所有骑士团的团徽上都包括颅骨的图案,象征着帝国皇帝身份的神圣冠冕正中就是颅骨的形状,无论是皇帝本人还是象征着人类力量中坚的选帝侯们,都喜欢用颅骨的图案装饰自己。

    莱恩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还以为是有个什么蒙奇D路飞开创了大海贼时代呢,人人都想当海贼王,所以大家都爱用这个。

    后来他才知道,颅骨,象征着纯洁。

    混沌的诱惑始终在威胁着人类,任何屈服于混沌的人都将产生可怕的异变,只要堕落,他们就再也无法变回原来的样子,只有纯洁无暇的颅骨,证明着他们从未向混沌屈服。

    同样,颅骨也是混沌勇士和混沌冠军甚至恶魔亲王们珍爱的战利品。

    带着疑惑和好奇,莱恩轻轻地拿起了这本书。

    书很旧了,有些地方的字迹已经模糊,有些地方的墨水也因为未受到好好地保存也褪去色彩,这个人的低哥特语相当地蹩脚,在很多地方有不少错别字甚至强行拼起来的奇怪字符,不过依然可以通读大致的意思。

    低哥特语是普通的农民阶级和市民阶级甚至是低级贵族们使用的语言,这种语言浅显易懂也更容易掌握,不过在文字和口音上就不那么规范了,如果说高哥特语能够让大陆两边的大贵族们也能轻松流利地对话,那么诺德王国和帝国南方托斯卡纳选帝侯领的低哥特语从书写到发音简直就是两种语言。

    “帝国历1469年,我来到斯卡维尔山的第三年。”

    莱恩皱眉,这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今天遇到了一件大事,有个弟兄说他在进山的时候在河源处看见了一个人在洗衣服,哈,简直把我们逗乐了,这种鬼地方居然能看见人?没有人会花两天时间来这个地方洗衣服的,我想这个笑话我们可以笑一天,哈哈哈哈哈~”

    “嗯,我想我的弟兄们都着了魔,今天又有两个忠诚的士兵告诉我,他们在河源处看见了一个人在洗衣服,可是要他们具体描述这个人长什么样,他们又都不清楚,或者说不上话来,只能说感觉他的身材很高大,非常高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