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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56)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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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56)偶遇 (第2/3页)

役混同着无赖恶霸,把地方上搅得乌烟瘴气。有一回,她在兆山县歇脚时,稍稍地向店家打听了一下当地的民风民情,半夜里就有人隔着门向她发下狠话,警告她管束住自己的嘴,不该问的别问,不当说的别说,不然的话,须知山高皇帝远,林深不留行;在大宽县,有人把一把青铜匕插在她的门上,告诫她不要去打听官府凭什么在东元十九年就要征收东元三十三年的税;下余县城的青盐每斤卖到一百文,比别处高出近倍,百姓连盐都吃不起,做饭时只能用苦石,而衙门里差役的婆娘却都穿着绸子做的衣裙。她气愤地写了公文去行州府揭发,换来的却是行州府的申饬:观风使观的是民情,你去操心公门中人的家眷做什么!把她气得两眼直发黑!她也只能气得两眼发黑。除此以外,她什么事都做不了。她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观风使而已,没有临机处置地方事务的权利,看见不平的事情,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写成公文,发去上京,递到朝廷。但这些公文最后的结果都是石沉大海……

    她不止是被上司刁难,受同僚排挤,遭鼠辈陷害,还差点被畜生害去性命。去年岁末,她从京中返回行州途中,在下余境内撞见一头饿急了的猛虎。要不是她当时狠下心舍弃了坐骑,砍断马腿把那匹牲灵喂了饿虎,她多半就会死在那座荒山上……

    不过,对她而言,在行州的这几年并不全是坏事,至少她自己就觉得,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这些磨难让她更快地成熟起来!假如说五六年前的她还是一把出鞘的利剑的话,那么这把剑如今已然是寒光四射。如今的她不会再象刚刚被贬斥的时候那样彷徨与无助了;现在的她有决心有信心也有恒心去做一些事情一一比如说出任专利司的司曹……

    想到自己马上就要做上的事情,田岫的心情一下就舒展开来。汪少卿的话才真正是书生之见!那些在别人的名下寄名的人,还有那些同意别人寄名的人,他们都是国之蛀虫!井蛙不可语天,夏虫不可语冰,大家各自所持不同,她不屑与汪少卿争论!

    不过,汪少卿似乎并不象是个蛀虫吧?

    她又有些犹豫了……

    她现在已经走过了几条坊街,前面已经遥遥地能够看见皇城前的高大牌坊了。她忽然听到有人在喊她的别号。

    是李哲。他和几个人正站在街边大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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