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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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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报酬 (第2/3页)

部书稿大概有20万字,也就是相当于3000法郎的样子,3000法郎则相当于120英镑,而1英镑相当于10.5银元,也就是说这次塔里斯支付的稿费至少相当于1260银元…

    考虑到这个时代的清末新军一个月的饷银也才7块银元,1260银元绝对不能算是一笔小数目。何况塔里斯也说了,如果加印的话还会继续支付稿费,所以严绍最后毫不犹豫的就签下了协议。

    看着严绍明显要比来时轻松了许多的背影,那个青年在犹豫了一下后开口道。

    “老板,这本书真的值3000法郎吗?”

    至少青年觉得并不值,在他看来,这本书虽然写的很不错,但是千字10法郎已经算是顶天了。毕竟当年儒勒・凡尔纳的第一部处女作《气球上的五星期》也只赚到了500法郎而已,考虑到当时是1862年,再加上其他等各方面的因素,像严绍这种没有丝毫名气的年轻人,千字10法郎其实已经顶天了。

    再考虑到严绍只是个中国人,青年甚至觉得这个价格还可以再压低一些。而且作为塔里斯的心腹,青年也很清楚出版社现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支付那么多的稿费给严绍,青年实在是有些不理解。

    另一边,在注意到青年的想法后,塔里斯却是轻轻一笑。

    “凡尔纳和埃泽尔的故事你应该听说过吧…”

    塔里斯所说的是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根据一则未经证实的传言,儒勒・凡尔纳的处女作《气球上的五星期》曾经连投16家出版社都没通过,他一气之下将手稿扔进火里,凡尔纳的妻子奥诺丽娜抢出手稿,让他有机会遇到识货的第17家出版社。

    事实上,凡尔纳是在1862年秋经布列塔尼作家布雷阿的引见,结识了出版商埃泽尔。凡尔纳给埃泽尔留下了两部手稿:《英格兰和苏格兰旅行记》以及《气球上的五星期》。埃泽尔拒绝了前者并要求对后者进行改动,同年10月23曰,两人签署了第一份合同,凡尔纳的处女作被要求至少售出2000册,作为报酬,他将得到500法郎的薪酬。

    在签下合同后,在1863年一年,《气球上的五星期》就售出了3000册。截止凡尔纳去世的1905年,仅无插图版本的《气球上的五星期》就售出了76000册。

    《气球上的五星期》之后的巨大成功,在为凡尔纳带来财富的同时,也为他与埃泽尔以及其子小埃泽尔长达40年的合作奠定了基础,在凡尔纳创作《海底两万里》时,他和埃泽尔之间甚至曾经就书中的主人公鹦鹉螺号船长尼摩的特征进行过一场争论。而两者间的友谊,才是塔里斯最为看重的。

    出版社的困境塔里斯看的相当明白,眼下用常规的手段塔里斯根本无法救活出版社。如果想救活出版社,就只有采取非常手段。

    最好的办法,自然就是找一个名作家,写两本畅销书来缓解一下。但是塔里斯的出版社规模并不是很大,再加上长期的亏损,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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