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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将合两姓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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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将合两姓之好 (第2/3页)

成,将阿元嫁你为妻是合乎礼法的事。但……七郎,事实如何你也清楚,江左门阀之间,行的是门第婚,如今徐氏骤逢大难,被主上除了士籍,以你此时的身份,再要娶阿元为妻,恐怕会激起朝野物议。思之再三,窃以为还是退让一步,方为万全之策。”

    徐佑心思电转,盘算下一步该如何应对。他自己对从未谋面的袁青杞没什么感觉,而原来的徐佑也只是好色慕乂,要说感情,那是绝对深不到哪里去,所以成不成亲,并不是当下的主要矛盾。

    换句话说,只要能从袁阶这里得到足够大的利益,退亲是大家双赢的结果。但问题是,婚姻大事,毕竟不是摆摊卖羊肉串,你掏钱我给串,然后你说你吃到了耗子肉要退货,我说你是讹诈,抱到一起打一架那么简单。怎样处理才能不伤了各自颜面,也让袁阶不至于太轻看了自己,这中间的度,如何拿捏,很考究为人处世的功力。

    徐佑突然大笑,袁阶脸色一沉,望着他心生不悦,却也自恃风度,没有开口打断他的笑声。

    三声笑后,徐佑径自站起,傲然直视袁阶,道:“袁公的意思,是要悔婚了?”

    袁阶为一郡牧守,又是高门世家出身,平日里何等威严,闲杂人等甚至不敢多看一眼,哪里被人如此放肆的打量,冷哼道:“门第之别,犹如高山险峻而不可攀,不是我袁氏悔婚,而是你徐氏处事不谨,落到如此田地,尚复何言?”

    “既然如此,那在下告辞了!”

    徐佑拱手作揖,掉头就欲离开,袁阶呆了一呆,忙从卧榻上站了起来,也顾不得一脚没有穿鞋,高声道:“七郎,且慢!”

    徐佑背对着袁阶,眼中隐有戏谑的笑意,又转瞬消失不见。他之所以敢如此强硬,是因为《户婚律》的缘故。《户婚律》直白点讲,就是古代的婚姻法,与徐佑穿越而来的那个时代不同,古代的婚姻法规定的十分严厉,原因自然就是《礼记?昏义》所说的那样,婚姻是天地间的第一等大事,儿戏不得。

    根据《户婚律》规定,女方仅仅毁约而没有许婚他人,官府要杖责女方六十大板,依然维护原来婚约;女方解除婚约而且别许他人的,要杖责一百;如果女方别许他人且已经成婚者,得服一年半劳役。但对男方就不同了,男方要想解除婚约,只要提请官府,放弃聘礼就行了。虽然放弃聘礼也算是一种惩罚,但充其量不过是点经济损失,不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这也是男权社会,对女方不太友善,但此时走投无路,徐佑所能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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